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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1日,中国民航总局发布了51号令,即《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飞行教员合格审定规则》(简称CCAR61部),并从1997年1月1日开始付诸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民航飞行员的执照体系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同时也使飞行员的培训方法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各培训学校、培训单位都在修改教学计划和飞行训练大纲,使之符合CCAR61部的要求。CCAR61部基本上是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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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25部R4的修订,对起落架的试验验证条款进行了重要修改,对起落架的适航审定方法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简要介绍了CCAR25部适航条款第四次更改的背景和原因,并对起落架落震试验条款的更改及其对验证方法的影响,做了深入分析,最后指出了更改对起落架的安全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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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6月1日起,CCAR—81R1开始施行。这是中国民航近年来又—次较大幅度的民用航空器执照管理改革,是我国民用航空器执照管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的改革,对公民依法申清、取得民用航空器相关执照、执照的颁布与管理、以及执照权利的行使等必将产生重大影响,对提高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教员整体素质,提高安全水平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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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比研究,找出中国民航已经发布的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章和维修培训机构管理规章与美国联邦航空局和欧洲航空安全局的相应规章的差异,借鉴航空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的维修人员执照与培训的管理,为国际间维修人员执照的相互认可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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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民航维修培训,与国际标准接轨,2004年3月,民航总局飞标司决定制定中国民航维修培训机构管理规章CCAR147部。在此规章编写过程中,民航总局非常看重已经获得欧洲JAR147认证的Ameco培训中心,希望它作为一个培训机构实体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抽调了Ameco培训中心的一名培训质量专家,加入到CCAR147编写小组,全程参与规章的编写。2004年5月24日至27日,受中国民航总局飞标司委托,Ameco培训中心负责组织CCAR147评审会工作,征求各地方管理局和航空公司以及维修单位对此法规的修改意见。来自民航总局飞标司的领导、民航各地方管理局适航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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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R-66对维修人员的颁证新特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JAR-66是欧洲JAA针对航空器维修人员的资格认证而颁布的条例,新条例于2001年6月1日生效。条例的特点是增加执照等级规定、减少执照的专业划分、提高对维修人员全面能力的要求并且更加重视维修人员的思想素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