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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俊红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2005,16(4):15-18
民事纠纷的行政救济虽然在理论上有争议,但是在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着。考察行政机关的职能范畴,考察我国的法制历史,考察国外的法治情况,考察WTO的要求,民事纠纷的行政救济都有其存在的必要。因此,应该对其加以规范,使其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2.
孟俊红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2007,18(2):45-48
公序良俗原则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权,但是从法理因素、立法规定以及事实层面考虑,这种自由裁量权也应当纳入到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范畴。又鉴于公序良俗案件之复杂性,对人民检察院的民事抗诉权应当进行必要的规范。 相似文献
3.
孟俊红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2006,17(5):58-59
在构建证券欺诈法律防范体系过程中,我国的证券立法与立法研究都存在缺陷。公法手段应当与私法手段和谐发展,共同遏制证券欺诈,构建起健康有序的证券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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