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上海-乌鲁木齐航线重新签派放行的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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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兵.谈上海-乌鲁木齐航线重新签派放行的可行性[J].民用飞机设计与研究,2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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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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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航空公司运行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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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引言
根据中国民航《公共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中CCAR121.651(a)条款的规定:"合格证持有人可以指定任一经批准用于该型飞机的正常使用机场、临时使用机场或加油机场,作为初始签派放行的目的地机场".目前,上海航空公司在上海至乌鲁木齐机场航线上使用的机型是B737-800,在上海航空公司的运行规范中,规定敦煌机场为"R"正常使用机场,作为该航线上必需选择的航路备降场.由此设想到:当敦煌机场的天气情况符合落地天气标准,但低于备降天气标准时,不满足CCAR121.651(b)规定,则上海-乌鲁木齐航线不能正常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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