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LBA对AMECO审查看JAA对维修单位适航管理的思路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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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雷 王赤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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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航华北管理局适航处,民航华北管理局适航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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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前言1995年12月4日~7日,欧洲联合适航当局(JAA)的成员,德国适航当局(LBA)代表 JAA 对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AMECO)进行了适航审查。本次审查是继1993年8月和1995年3月审查之后,第3次对AMECO 进行维修许可审查。针对AMECO 的维修许可申请,审查的项目是:(1)B—747“D”检;(2)部分附件大修;(3)LBA 年度审查.LBA 委派了历次审查 AMECO的 WILHELM SCHU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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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适航审查 飞机维修公司 适航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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