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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长在紧急撤离过程中发挥的作用
摘    要:<正>紧急撤离是指飞机或机上发生严重紧急情况时,机组在地面或水上所采取的,保证机上人员安全或减少机上人员伤害的措施,根据其种类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准备的陆上或水上的紧急撤离,机组有时间做着陆前的撤离工作;另一种就是无准备的撤离,多发生在飞机起飞和着陆过程中,无准备比有准备的紧急撤离危害性大。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四十四条对机长职责规定: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机长有对民用航空器作最后的处置权,民用航空器的操作由机长负责,机长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都应当执行。以上是《民航法》赋予机长的权利和义务,从二者的关系中,充分说明了在紧急撤离中只有机长有操作权、处置权和决策权,任何形式的紧急撤离都会造成飞机的损害,机组和旅客的伤亡,因而笔者结合民航客机发生的实例和机型特点,解析机长如何更好地判定→评估→实施→处置特殊情况下的紧急撤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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