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民用卫星导航系统应用中的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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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镇.全球民用卫星导航系统应用中的法律问题[J].国际航空,199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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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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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8年,国际民航组织下属的未来航行系统(FANS)委员会选择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作为未来民用航空导航系统。它可以在飞机飞行过程中确定飞机的实时位置、到目的地的航线距离以及与预定航线的偏差。此后,FNS委员会成立专门小组进行研究,并于1992年4月提出GNSS实质性模式及分阶段实施的意见,尔后,还多次召开会议予以完善、充实。GNSS的定义是:这是一个全球性的位置和时间的测定系统,包括一个或几个卫星星座、机载接收机和系统性完好监控。初步打算是以美、俄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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