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华沙体制承运人责任制度现代化(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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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仕柱.浅论华沙体制承运人责任制度现代化(下)[J].中国民用航空,1998(2):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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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仕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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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航科研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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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关于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制度是华沙体制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责任限制思想早在1913年的意大利就已经出现了,海商法中最早确立了这一制度。1929年《华沙公约》吸收了海商法国际公约中的责任限额制度。荷兰航空法学家德里翁教授指出,责任限额制度的创立主要有以下初衷:“①海商法中已有类似的对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的国际统一规定;②为财政上幼弱的航空企业提供必要保护,以促使各航空公司的发展壮大;③不应使航空承运人单独承担那些人类尚无能力克服的风险;④为承运人和经营人取得保险提供条件;⑤为潜在索赔人的保险提供机会;⑥限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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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责任限额 承运人责任制度 华沙体制 航空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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