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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熙载论诗词之“清新”
摘    要:在刘熙载的文艺观中,"清"与"新"二字是象与意的关系,"清"指作品气象呈现出的自然本色美,"新"指创作主体的本色创造。语言作为诗歌的载体与外显形式,要实现"出色而本色",须"陈言务去",非但不能"剿袭古人之说以为己有",也应避免"识见议论落于凡近"。"清新"共同体现出主客体在互相作用下,由"肇于自然"到"造乎自然"的"天工"境界,体现出刘熙载本人所具有的艺术整体观与辩证的学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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