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CCAR-61R1公布施行看我国民用航空器执照管理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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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戚小华.从CCAR-61R1公布施行看我国民用航空器执照管理改革[J].中国民用航空,2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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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戚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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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航中南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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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03年6月1日起,CCAR-61R1开始施行。这是中国民航近年来又一次较大幅度的民用航空器执照管理改革,是我国民用航空器执照管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的改革,对公民依法申请、取得民用航空器相关执照、执照的颁布与管理、以及执照权利的行使等必将产生重大影响,对提高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教员整体素质,提高安全水平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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