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引用本文:孙静.论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4(2):5-6,14.
作者姓名:孙静
作者单位: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经济与管理系
摘    要:商业秘密是市场竞争的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此概念可以看出,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是秘密性和经济性,但如何看待和理解这两大要件,对刚涉足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人们来说还很陌生。文章试结台有关立法和判例对此作一剖析,以期对涉足商业秘密领域者有所裨益。

关 键 词:商业秘密  秘密性  经济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立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