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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型号合格证暂停和吊销引发的持续适航责任研究
引用本文:鲍梦瑶,高德水,刘春阳.航空器型号合格证暂停和吊销引发的持续适航责任研究[J].航空维修与工程,2018(7).
作者姓名:鲍梦瑶  高德水  刘春阳
作者单位: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国际民航组织航行局;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民航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
摘    要:设计国、制造国和登记国对航空器的持续适航和安全运行各有其对应责任。型号合格证是适航证件管理中较为重要的一环,既是型号设计获得设计国批准的证据,又是登记国颁发适航证的先决条件,但因国际民航公约附件8《航空器适航性》中对于初始型号合格证暂停和吊销方面缔约国所负责任缺乏明确表述,同时,现阶段设计国、制造国和登记国在对持续适航责任的理解方面尚未达成共识,导致航空器持续适航性难以得到恰当的监管。对此,国际民航组织适航性专家组开展相关研究并制定了附件8的修订提案。本文通过梳理国际民航组织关于附件8中型号合格证暂停和吊销修订提案的演变历程,解读标准修订背后的技术内涵,结合型号合格证标准的修订牵引出对其他设计批准证件管理的思考,旨在为适航主管部门证件管理工作提供一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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