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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的通知
摘    要: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计量局联合以(77)文汉字第24号、(77)国标计字第164号文件发布《关于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的通知》,现摘要如下: “195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以米制(即公制)为基本计量制度,是我国计量制度统一的重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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