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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制造工艺工作的领导
摘    要:部和院、局、基地要确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制造工艺技术工作,并按照1987]航技字第0207号文颁发的《工艺师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工艺师系统。 工艺师系统由院、局、基地总(副总)工艺师和厂、所总(副总)工艺师以及主任工艺师、主管工艺师和专业工艺师组成。工艺师系统既是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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