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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标引规则
摘    要:1.作为文献内容检索标识的标引词,必须是叙词表中的正式叙词,其书写形式必须同词表中叙词的书写形式完全一致。 非正式叙词不能作为标引词使用,而只能起引导到正式叙词的作用。 2.应当忠实地反映文献内容的真实主题,不得掺杂主观猜测。 3.应针对情报检索系统的专业性质,面向整个专业进行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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