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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部 航技函[1987]481号 关于批发《航空产品贯彻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单位:航空工业部科学技术局
摘    要: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部于四月中旬召开了由部分厂、所代表参加的贯彻法定计量单位的研讨会。会上,对贯彻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在共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航空产品贯彻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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