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4年11月20日20时05分54秒,“亚洲卫星”3S上的K7V转发器被宣传“法轮功”内容的信号恶意干扰。由于“亚星”3S抗干扰功能较弱,所以亚星公司于20时18分56秒关闭该转发器,以便不让影像在电视上出现,直至21日0时35分。此举致使按照商业合同租用该转发器的北京电视台卫星频道和天津电视台卫星频道等正常的电视传输信号受到干扰,被迫中断。2005年3月14日21时34分,“亚星”3S上的6台C波段转发器又先后被宣传“法轮功”内容的电视信号蓄意干扰,致使内地几个省级电视台正常的电视节目中断。这次蓄意干扰同2004年11月20日的恶意干扰行为属同类型事件,严重违反了国际电信的有关公约,践踏了国际公认的准则,破坏了正常的卫星通信秩序。亚星公司已就此事件进行调查,并将于适当时候公布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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