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航迫切需要完善航空安全主动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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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临春. 我国民航迫切需要完善航空安全主动报告制度[J]. 中国民用航空, 2011, 0(7): 5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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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临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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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航湖南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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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航空安全主动报告制度(或自愿报告制度)是指航空安全的责任主体,主动向有关部门披露违章事件,政府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主动披露行为实施减免责的有关规定、条件和程序等。目前,主要的航空发达国家都实施了航空安全主动报告制度,并建设了基于网络的航空安全主动报告系统(或自愿报告系统),收集主动报告的航空不安全事件信息。如美国有AS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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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主动报告 报告制度 航空安全 安全事件 违章行为 整改方案 民航局 免责 事件信息 安全信息管理 |
China needs to improve aviation safety voluntary reporting system bad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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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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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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