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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合作组织,可以增加组织化收益,提高农民收入。农村合作组织的收益不但表现在价格上,而且可以在规模经济中表现出来。通过对农村合作组织的经济博弈分析,我们发现,农村合作组织就是基于合作后能够给多方主体共同产生效益最大化,从而共同分享合作剩余,也为政府引导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激励制度范式。农村合作组织的制度绩效主要体现在制度激励、克服“农户+公司”模式弊端、实现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有效对接以及降低交易费用等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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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振华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管理科学版)》2008,26(1):27-31
温州中小微观经济个体的强大市场竞争力与合作经济组织在其中的关键作用密切相关。温州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从宏观角度来说是区域内的地理环境条件、资源禀赋以及历史文化条件共同促进的结果,从微观经济个体角度而言与竞争压力、集群合作效应、赚钱效应有关。温州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包括互补性机制、交易费用机制、知识外溢与共享机制、创新机制和信任机制。温州合作经济组织对温州经济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主要表现在:(1)龙头微观经济个体的带动作用。(2)行业自律管理作用。(3)集体开拓市场作用。(4)政府与微观经济个体问的“黏合剂”作用。(5)维权服务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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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振华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管理科学版)》2009,27(5):67-74
文章以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农村合作协会为案例,在新中国成立60年来农村合作组织的简要历程和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从历史及现实来看,中国农村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始终没有形成有效的制度供给,要么是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导致制度失效,要么是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动力不足.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一厢情愿往往难以和农民的需求真正协调,具有良好绩效的农村合作组织制度供给仍处在探索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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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组织是建立在农民的结社自由和选举自由的基础上的,农村合作组织的存在又为农民权利的实现和维护提供保证,这就是农村合作组织的政治意义。从村民自治组织、农民集体主义和非政府组织三个方面对农村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进行深入阐述,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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