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8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41.
42.
43.
联合重组并非只是企业和市场的事,依职权进行安全监管和依申请进行补充运行合格审定是航空承运人合并重组期间局方的两项重要职责。事实上,对于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合并运行,不但中国民航,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对其实施强制性的政府干预,这是为什么?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合并运行,政府如何进行干预? 相似文献
44.
<正>随着科技的进步,航空资源的进一步开发,民用航空运输越来越成为人们出行的首选。相对安全舒适的环境、短暂的运输时间、便利的运输条件等都成为航空运输的竞争优势。但随着中国国内和国际竞争的加剧,人们开始用更加严格的标准要审视航空运输。航空延误的赔偿就成为了焦点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即航空承运人一旦被认定 相似文献
45.
46.
47.
48.
49.
三、关于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制度是华沙体制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责任限制思想早在1913年的意大利就已经出现了,海商法中最早确立了这一制度。1929年《华沙公约》吸收了海商法国际公约中的责任限额制度。荷兰航空法学家德里翁教授指出,责任限额制度的创立主要有以下初衷:“①海商法中已有类似的对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的国际统一规定;②为财政上幼弱的航空企业提供必要保护,以促使各航空公司的发展壮大;③不应使航空承运人单独承担那些人类尚无能力克服的风险;④为承运人和经营人取得保险提供条件;⑤为潜在索赔人的保险提供机会;⑥限制责… 相似文献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