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张学安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管理科学版)》2007,25(1):12-16
劳动力商品关系下的劳动,并不一定就是雇佣劳动。劳动力商品的特点使由它形成的劳动过程具有自身的特定内容,劳动力使用权分离为支配使用权和直接使用权。如果劳动力所有者的劳动力直接使用权的收益权被剥夺,不能参与利润的分配,利润全部被雇主获得,劳动者完全是在为雇主劳动,这样的劳动就是雇佣劳动。如果劳动力所有者的劳动力直接使用权的收益权得到实现,参与了利润的分配,他既为雇主劳动也为自己劳动,这样的劳动就不是雇佣劳动,而是合作互利劳动。雇佣劳动的本质就是劳动力直接使用权的收益权不能实现,劳动者不能参与利润分配,完全是为雇主的利益进行劳动。让劳动力直接使用权参与利润分配实现其收益权,就是变雇佣劳动为合作互利劳动。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