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3.
2007年5月22日,中国与美国就扩大两国间航空运输市场准入达成一致,并草签了关于修改双边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的议定书,该议定书将于2007年7月9日正式签署。根据新协议,中国空运企业可立即不受限制地进入中美航空运输市场;在维 相似文献
4.
5.
6.
双边航空运输协定自由化影响研究是对政策有效性评估的基本依据。研究试图解决在数据种类和时间长度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对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影响进行评估的问题。运用灰色系统理论对中美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运输量值进行预测,然后与受外界因素影响的实际运输量值比较,进而定量判断中美双边航空协定自由化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999年和2004年两次修订的《中美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对中美航空运输业的影响都是积极的。 相似文献
7.
2004年7月中美新的航空运输协定的签署,加大了中美双方在航空运输领域的开放幅度。经过激烈的竞争,美国大陆航空公司成为第一家开通每日从纽约直飞中国航班的美国航空公司。 相似文献
8.
《中国民用航空》2005,(5)
中加达成新航空运输安排China Got Agreement with Canada on New Air Transportation Arrangement4月18日,中国和加拿大两国政府就新的航空运输协定与扩大航空运输市场准入在北京举行会谈。经反复磋商,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并草签了新的航空运输协定。根据新的航空运输安排,双方可允许多家空运企业进入中加航空市场,所经营的航班数量有望在未来若干年内逐步增至现行额度的3倍左右。此外,新的航空运输安排使双方空运企业的通航地点及经营合作的灵活性大大增加。民航总局负责人表示,此次达成的协议将大大的拓展两国航空公司的客货运输… 相似文献
9.
中秘签署新航空运输安排协议China and Peru Sign New Air TransportAgreement2005年12月12日,民用航空总局国际司司长王荣华与秘鲁共和国驻华大使LuisChang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京签署了关于修改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及扩大两国航空运输安排的谅解备忘录。根据该谅解备忘录,双方可指定多家空运企业,在3个中间点和3个以远点享有充分业务权。备忘录还增加了双方运力额度,并就空运企业间代号共享合作内容达成协议。中秘两国于2000年正式签署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建立了双边航空关系,但至今未通航。此次签署的中秘航空谅解备忘录,扩大了中秘双边航权… 相似文献
10.
《中国民用航空》2003,(5)
中国和冰岛签署航空运输协定China and Iceland Sign Air Transport Agreement4月2日,中国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和冰岛外交部长哈尔多·奥斯格里姆松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冰岛首都雷克雅未克签署了双边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根据这项协定,冰中两国航空公司将开辟直飞对方国家的民用航线,两国政府将按国际惯例为两国通航提供一切便利。随着航空运输协定的执行和通航的开始,两国之间将架起一座空中桥梁,这对两国人民之间的交往、双边经济贸易合作和文化交流必将起到促进作用。民航总局、空客公司和欧洲宇航工业联合会联合培训飞行监察员Airbus an… 相似文献
11.
《中国民用航空》2006,(12):90-90
中国与荷兰扩大双边航空运输安排China and Holland Expand Bilateral Air Transport Arrangements11月8日,中荷两国民航当局在北京举行会谈,就进一步发展两国航空关系、扩大两国间航空运输安排达成协议,签署了《中荷两国民航当局关于航空运输安排的秘密谅解备忘录》。中荷两国政府于1996年签署了两国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目前中荷双方共有5家航空公司在7个中国城市和荷兰阿姆斯特丹间建立航班联系。客运方面,荷兰皇家航空公司(KLM)每周飞7班阿姆斯特丹-北京、9班阿姆斯特丹-上海、2班阿姆斯特丹-成都;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每周经营7班广州-… 相似文献
12.
2004年9月7日民航总局在京召开国际航空运输研讨会,会上国际合作司王荣华司长介绍了中国民航国际运输的现状,国际合作司国际处柳芳处长介绍了近两年与东盟、中美、中法、中英、中荷、中北欧、拉美、中澳、中新、中韩等新签的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和航权安排,运输司何锦日副司长介绍了第二天即将签署的香港航权谈判情况,最后民航总局杨国庆副局长就中国民航构筑航空枢纽和全球航线网络促进国际航空运输和经济发展的战略设想作了总结发言。一、中国民航国际运输的现状截止2004年9月,中国已与93个国家签订了航空运输协定,与3个国家草签了航空运输协… 相似文献
13.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航空运输自由化,航权开放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的潮流。2003年我国与12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新的航权安排协定,海南省试点开放第三、四、五航权,厦门和南京试点扩大货运第五航权的开放。2004年7月24日中国和美国签署了《中美政府民航运输航空协定议定书》9月8日内地与香港正式签署了《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间航空运输安排》。目前中德航权谈判正在秘密进行。我国加快了航权开放的步伐。开放航权事关我国航空消费者、航空生产者和国家的利益,做好开放航权的成本-收益分析非常重要。一、我国开放航权的现状1.我国开放航权的现状至20… 相似文献
14.
随着中美双边贸易额的迅速增长,中美航空货运市场已成为航空公司关注的重点,而2004年签署的《中美政府民航运输航空协定议定书》更是将这种关注程度推向了极点。协议中规定的中美双方在货运航班的增加以及在货运航权、货运中心的设立等方面的放开在航空货运业内掀起了波澜,忧心忡忡者谓之“狼来了”,欣喜若狂者谓之“春天到了”。那么,如何面对现实,利用这一广阔天地去发展壮大我国的民航货运市场?这就需要从客观的角度认真分析目前中美货运市场的现状以及国内货运市场需正视的问题,以帮助经营者在决策时有一个清晰、理性的认识。一、中美航… 相似文献
15.
《国际航空》2007,(6):1
自2004年《中美航空运输协定》签署以来,中美航权问题一直是业内争论的热点话题,而前不久在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期间,中美航空运输当局签署的新航权协议,又一次引起广泛关注。新协议规定,在2007~2012年的5年内,中美双方在美国至中国东部地区的客运运力将逐步增加到70班/周,这相当于到2012年,每天从美国飞往中国的航班数量在今年的基础上将增加一倍,即美国的航空公司往返中美两国间的每日航班数将由目前的10班增至23班。同时,我国中部地区(安徽、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山西)至美国的直达航空运输市场将完全开放。中国的航空公司也可以不受限制地进入这一市场。 相似文献
16.
17.
适用于国际航空运输的客、货运价称为国际航空运价。由于国际航空运输是发生在一国以上的运输活动,因此,其运价的制定和管理是一个国际性问题.我国在《民用航空法》中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国际航空运输运价的制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执行;没有协定协议的,参照国际航空运输市场价格制定运价,报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保障航空运输企业和旅客 相似文献
18.
19.
20.
欧盟航空ETS争端日趋白热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2年1月1日,欧盟航空ETS将进入首个执行期。在执行期日益临近的同时,全球航空业的反对行动可谓愈演愈烈。始于2009年底的美欧诉讼:美国航空运输协会携三家成员公司,将管理成员国——英国告上法庭。原告认为被告单方面将该规定扩大至非欧盟航空公司,违反了《芝加哥公约》、《京都议定书》以及美欧天空开放协定的规定,欧盟无权约束美国航空公司,更无权对大西洋上空的排放实施管理。前不久,欧盟法院以正式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