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主体的界定和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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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兵.预算会计主体的界定和命名[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管理科学版),1994(4):2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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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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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提出以社会主义市场主体的社会经济属性作为界定会计主体,划分专业会计并予以命名的标准。将我国专业会计划为企业会计、事业会计、政府会计三类。打破了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直接管理国有经济的预算会计理论的束缚,提出非盈利的政府会计、事业会计应建立基金制会计准则的设想。为我国预算会计改革提出了理论根据和目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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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 主体 经济属性 会计 企业 事业 政府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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