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征用的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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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琳莉.民用航空器征用的法律问题[J].中国民用航空,2010(5):6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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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琳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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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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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紧急会议精神,中国民航局发出《关于征用直升机参加抗震救灾行动的紧急通知》。上述事件中,民航局紧急征用民用航空器的行政行为,为挽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在民航法规体系中,有关民用航空器征用的法律规定仍属空白,对于“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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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用航空器 征用 法律问题 维护社会稳定 2008年 民航局 汶川地震 抗震救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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