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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及美国、欧盟对伊朗实施制裁相关决议、法律之研究(连载之六)
引用本文:王冀莲.联合国及美国、欧盟对伊朗实施制裁相关决议、法律之研究(连载之六)[J].中国航天,2011(6):38-40.
作者姓名:王冀莲
作者单位:长城公司法律事务部
摘    要:(四)制裁管辖欧盟决议明确规定对伊朗制裁的管辖范围如下:(1)欧盟领土范围内,包括领空;(2)欧盟成员国管辖权下的飞机或船舶;(3)欧盟成员国国民(不论其在领土内或领土外);(4)根据欧盟成员国法律成立的法人、法律实体或机构;(5)全部或部分业务在欧盟成员国国内的法人、法律实体或机构。欧盟对伊朗制裁采用属地主义兼属人主义管辖。

关 键 词:欧盟成员国  法律  伊朗  联合国  美国  连载  管辖范围  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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