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民航事故调查法规的对比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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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红宇.中外民航事故调查法规的对比研究[J].中国民用航空,2001(9):6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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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红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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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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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以中国、美国、欧盟、国际民航组织有关民航事故调查的法规为蓝本,对比研究了它们之间的相同之处和差异所在。文章对各方在调查主体、调查对象、调查目的、事故原因、调查与司法的关系、保密、期限等方面的差异进行了分析,对我国的航空事故调查如何与国际惯例接轨和贴近国际发展趋势提出了一些见解。 对航空事故进行全面详细和规范的调查,是吸取经验教训、保障航空安全的重要途径。世界各国都制定了各自的法规来规制各自的民航事故调查活动。中国民航总局于2000年7月颁布实施了CCAR-395《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1],用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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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外国 民用航空事故 事故调查 法规 调查机构 调查目的 调查期限 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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