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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意、知:王阳明“格物”之内在意蕴
摘    要:"格物"出自《礼记·大学》,明代大儒王阳明解"格"为正,正其不正以归于正;解"物"为事,皆从心上说。"格"作为工夫论,即正、诚、致;"物"作为实践对象,指"心""意""知"。"格其心之物"对应"正心";"格其意之物"对应"诚意";"格其知之物"对应"致知"。"格物"合起便是正心、诚意、致知;从心本体上"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皆是一事。王阳明"格物"的理论建构蕴涵着阳明心学的标志性特征,这显示出"我"作为实践主体在实践过程当中的地位和作用,肯定了人的自主与自信的精神,促进了社会思想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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