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高职教育发展改革《法律基础课》教学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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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延萍.适应高职教育发展改革《法律基础课》教学方法[J].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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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延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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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航专社科系 西安71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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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自1996年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家公布并实施了《职业教育法》,使建立和完善我国职业教育体系有了法律依据.在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人们愈来愈清楚地认识到,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各类教育中与经济、企业的关系最为直接,是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途径.从某种意义上说,当今世界人才的竞争,除高级专门人才的竞争外,在相当程度上,就是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人员整体素质的竞争.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阵地,作为职业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面向二十一世纪,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为生产,服务第一线培养实用型人才,这正是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也是我们进行教学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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