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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计算机订座系统法律的比较
引用本文:张宝佳.美欧计算机订座系统法律的比较[J].中国民用航空,2011(5):60-61.
作者姓名:张宝佳
作者单位: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摘    要:航空客票的销售最初是由销售代理通过电话联系航空承运人,获得可用座位、运价以及订座的信息而进行的,但随着航空运输业的快速增长,这种运营方式完全不能适应大量订座的需求,因此计算机订座系统(CRS)应运而生。计算机订座系统向销售代理提供航空公司的航班时刻、票价、可用座位等信息,销售代理可以通过CRS订座出票,CRS还基于以上服务提供数据、信息

关 键 词:航空公司  订座系统  销售代理  计算机  航空承运人  欧共体  系统供应商  航空运输业  法规  提供服务

The comparison of CRS legislation in the U.S.and Europ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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