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属地化改革后的法律框架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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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汤建明.民用机场属地化改革后的法律框架构建[J].中国民用航空,2002(9):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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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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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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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机场的属地化改革以后将摆脱政企不分、官商合一的经营管理模式,步入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的轨道。实现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基础就是要有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来保障。因此在民用机场经营管理属地化的运作过程中,民航行业管理部门最为重要的一个工作就是构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体系。一、民用机场法制体系和实施框架目前,民航行业管理体制实行的是总局和地区管理局二级管理的模式,行业指导、法律监督将成为民航管理的基本形式,民用机场的行业管理也是如此。而民用机场经营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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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用机场 属地化改革 法律 经营管理 净空保护工作 通信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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