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航空保险中的可保险利益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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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新记,张鸣胜,吴伟.论航空保险中的可保险利益原则[J].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2006,17(2):15-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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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新记 张鸣胜 吴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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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系,江苏南京,210016 2. 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南京,21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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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是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可保利益原则是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在航空保险中,可保利益原则的应用关系到航空保险合同是否成立,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赔偿问题,对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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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可保利益 航空保险 投保人 被保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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