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间资产特定问题的议定书(草案)(连载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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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剑刚,段康[译],王冀莲[审校].关于空间资产特定问题的议定书(草案)(连载之二)[J].中国航天,2011(12):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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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剑刚 段康[译] 王冀莲[审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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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二章不履行的救济,优先权和转让
第十七条有关空间资产不履行救济条款的修订
1.公约第八条第3款不应适用于空间资产。公约就空间资产提供I拘任何救济均应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实施。依据协议条款实施救济即应视为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实施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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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产 空间 议定书 连载 救济 优先权 公约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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