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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民航事业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民航事业的发展。1949年3月5日,毛泽东主席指示要准备建立空军和民航。1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设民用航空局。11月9日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在香港组织12架飞机及有关人员起义北飞。民航局成立后,先后组建天津、广州、重庆等地办事处和航站,并于1950年8月1日开始国内航空运输。1950年3月27日中苏两国政府签订《关于创办中苏  相似文献   
2.
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三月初在北京召开。会前,国务院李鹏总理致信,充分肯定民航所取得的成绩和广大职工付出的辛勤劳动,对开创民航新局面提出了希望。会议期间,邹家华副总理听取了会议情况汇报,又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地区管理局、直属和地方航空公司、省市区管理局、重要机场及院所的党政负责人。陈光毅局长向会议做工作报告。报告在谈到1993年工作时指出: 航空运输持续快速发展。1993年全行业完成航空运输总周转量51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3371万人,货邮运输量69.6万吨,分别比1992年  相似文献   
3.
国家决定我国东方、南方航空公司股票在海外上市,对我国民航来说,这是件新鲜事。一方面,为中国空运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和树立形象提供了一条良好的途径;另一方面,还将促进我国空运企业改革。然而,由于我国民航空运企业刚从政企合一的旧体制中解脱出来,企业管理  相似文献   
4.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民航总局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日前联合颁发了《关于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加速民用航空业的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在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的原则下,有条件地允许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 通知指出,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建设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除外)飞行区(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中方出资应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51%以上,董事长、总经理由中方人员担任;优先考虑投资建设民用机场飞行区的外商,投资建设候机楼(贵宾室的建设及管理除外)、货运仓库、地面服务、飞机维修、航空食品、宾馆、餐厅、航空油料等机场配套项目。其中候机楼建设项目,中方出资应在51%以上,董事长、总经理由中方人员担任;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由国家投资和管理,不吸收外商投资或参与管理。 通知指出,允许外商,首先是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与中国航空运输企  相似文献   
5.
从1月23日召开的1995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上获悉,1994年的中国民用航空业继续稳定、快速发展。全行业完成运输总周转量58.4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4027万人,货邮运输量82万吨,分别比1993年增长14.1%、19%、18.3%。新辟国内及国外航线55条,增加运输飞机50架。国内航线运输增长继续高于国际,运输总周转量、旅客运输量和货邮运输量分别达到37.8亿吨公里、3441万人、55.7万吨,增长率分别为21%、22.7%、26.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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