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 毫秒
1
1.
村民选举权的实现及其实现程度,不仅依赖于完善的立法保障和制度保障,更取决于能否获得及时、公正和有效的救济。但在村民自治实践中,由于权利保障机制的缺漏和传统治理模式的影响,村民选举权不可避免会遭受来自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主体的侵害,却无法获得有效的救济。因此,村民选举权司法救济的缺失一直制约着农村选举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应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为契机,建立村民选举权的司法救济机制。这不仅是强烈的理论诉求,更是村民自治和权利维护的实践主张。 相似文献
1